根据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求,栾城区人民法院正在集中开展干警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货问题专项清理工作。为全面排查问题,现将监督举报电话予以公布,欢迎广大干部和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举报我院干警的下列行为:
1、独资经商办企业,与他人合资、合股、合作、合伙经商办企业,私自以承包、租赁、受聘等方式经商办企业。
2、违规参与民间借贷、非法融资、有偿担保,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或者证券,违规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
3、违反相关规定在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中兼职,或者经批准兼职但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
4、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或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经营活动提供帮助。
5、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
监督举报电话:0311-88666575
栾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