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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工作】多措并举攻坚克难 集中执行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21-06-15 16:43:28 打印 字号: | |

栾城区人民法院自开展“拉网式”集中执行活动以来,不断加大执行力度,用足用好强制措施,形成了打击被执行人的高压态势,真正实现了执行一案、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目的。同时,栾城法院注重调解与执行相结合,巧妙化解执行过程中的矛盾,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集中执行显威慑 被执行人主动履行

本次“拉网式”集中执行活动在栾城区形成了强大的震慑效应,部分被执行人迫于强大压力,主动联系执行干警履行义务。端午节假期后上班第一天,就有两位被执行人来到栾城法院履行义务。

案件一:6月15日上午,我院接到案件当事人李某的电话,称其正赶往法院,准备到执行局来处理其作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

2018年7月,被执行人李某将申请执行人唐某撞伤,被执行人对此次交通事故负全责。唐某于2018年11月诉至我院,我院判决李某赔偿唐某各项损失共计6500余元。唐某申请执行后,被执行人李某一直未主动履行义务,执行干警多次上门找寻李某无果。在2021年6月11日的“拉网式”集中执行活动中,执行干警仍未找到李某下落,遂向其家人送达传票,并督促其家人尽快联系李某主动履行义务,于是便出现了开头的一幕,被执行人李某当场将执行案款交至执行法官。

“我接到家里人电话,说11号那天法院来了好多人到我家找我!村里人都看见了,感觉自己很丢人!家里人要我赶紧把钱给清了。”被执行人李某某在执行局说道。

案件二:申请人李某与被执行人孙某、邢某因借款合同发生纠纷,被执行人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22000元,其在网络上看到我院做的“拉网式”集中执行活动宣传后,惧于执行威慑,主动将全部案款交至法院,该案同样执行完毕。

“工资抵债”显柔性,再续友情巧和解

栾城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充分发挥调解作用,力争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近日,我院在执行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以“劳务抵债”的方式圆满执结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既体现了柔性执行的力量,也彰显了良好的示范效果。

申请人张某与被执行人王某系发小。2020年二人因借款纠纷诉至法院,张某在判决生效后立即申请执行,但因被执行人暂不具备还款能力,且被执行人妻子因此事已与被执行人离婚,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经执行法官了解,双方当事人之前关系也比较融洽,要是果断采取强制措施,必然会给双方带来更深的积怨,不利于案件执行,不利于彻底化解社会矛盾,更无法挽回他俩多年的友情关系。执行法官便以双方友情为切入点,多次耐心细致的给双方当事人做工作,经过执行法官不懈努力,2021年6月11日,双方签署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先期给付申请执行人部分款项,剩余款项以被执行人在申请执行人企业里工作,扣除工资的方式偿还。

该案的执行和解,不仅做到了案结事了,而且实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法院的执行工作也受到了各方当事人的交口称赞。

排除妨害显力度,送来锦旗表感谢

2021年6月11日上午,在省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协调指导庭庭长纪兰生,市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李勇,区法院院长赵智勇带领下,我院执行干警奔赴现场进行强制执行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工作,涉案障碍物成功清除,案件得以顺利执结。2021年6月15日,申请人为表示感谢,亲自将一面锦旗“执法公正、心系群众”送到我院。

下一步,栾城法院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服务宗旨,加大执行力度,保持高压执行态势,全力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满意度和获得感。


 
责任编辑:栾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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