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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下三进三联动 | 冒名婚姻“荒唐事” 司法建议破困局
作者:郄龙腾  发布时间:2024-01-12 16:07:13 打印 字号: | |

司法建议是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司法,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途径和职责。近日,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法院窦妪镇人民法庭巧借司法建议,成功化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


戏剧性的“荒唐事” 莫名婚姻愁上愁

“这事儿压在我心里快喘不过气来了,真不知道该怎么解决。”原告焦某来到人民法庭倾诉。原来,2013年焦某与艾某办理了结婚登记,现焦某欲与艾某离婚,才发现艾某早已于结婚登记前死亡,实际与焦某结婚并共同生活的人系赵某,赵某当年冒用艾某的身份信息与焦某进行了结婚登记。因赵某不同意离婚,焦某遂把“艾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但“艾某”早已死亡,诉讼如何继续,焦某陷入两难境地。

针对性的“解语花” 耐心细致抚人心

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加之焦某的情绪不太稳定,如果未能妥善处理,势必造成当事人的诉累,影响当事人的正常生活。为了去除困扰焦某的“心病”,承办法官面对面、心贴心地劝解开导焦某,向其做好释法明理工作,帮助其打开心结,并多次往返派出所和民政局调查、协调该案件。焦某表示理解了法律规定,希望法院能够帮助解决该案。

及时性的“金点子” 司法建议解忧愁

“压在我心中的石头总算落地了。”承办法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的规定,于2024年1月2日正式向栾城区民政局发出司法建议,并将向公安局调查的关于艾某身份被冒用的情况说明提交至民政局,建议该局自行启动撤销焦某与艾某的结婚登记程序。收到司法建议后,民政部门高度重视,作出了撤销焦某与艾某结婚登记的决定。随后,焦某向法院申请了撤诉。至此,这场由冒名顶替而延续10年的错误婚姻得到了纠正。

栾城法院窦妪镇法庭牢固树立“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办案理念,主动将审判职能向社会治理领域延伸,用足用好司法建议,为辖区内社会治理“把脉开方”,不断贡献法院智慧和力量。


 
来源:栾城法院窦妪法庭
责任编辑:栾城法院新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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