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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下三进三联动|拒绝校园欺凌 用心守护“校园的你”
作者:高青  发布时间:2024-03-14 10:17:36 打印 字号: | |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肩负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春季开学伊始,为深入贯彻“三下三进三联动”诉源治理工作体系,进一步提升广大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预防校园欺凌,助力建设平安和谐校园,3月14日,栾城区人民法院联合区检察院、区法律援助中心在石家庄新东方中等专业学校以“让少年的你远离校园欺凌”为主题开展“木兰有约”法治宣讲活动,给师生们带来生动精彩的“开学第一课”。


本次法治宣讲活动由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裴丽艳带队,栾城区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高青、栾城区检察院检察官助理付译晨、河北宏源律师事务所律师任硕瑶任宣讲团成员,各成员分别从校园欺凌的概念、危害后果、引发原因及如何预防和应对四个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地讲解,以电影《少年的你》中的故事情节为主线,通过以案释法、播放视频等多种形式阐述了相关法律法规和校园欺凌行为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一个个鲜活的实例激发了学生学习的兴趣,同学们积极与讲师互动,学习热情高涨,整场讲座气氛活跃,达到了良好的效果。本次讲座增强了学生法治观念和反欺凌意识,提高了学生自我保护能力,让学生懂得了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的道理,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创建文明平安校园奠定了良好基础。

校园欺凌带给青少年的不仅仅是肉体伤害,还有影响更为深远的心理阴影。今天的讲座,在同学们心中种下一颗法治的种子,也树立了勇敢向校园欺凌说“不”的法治意识。下一步,栾城法院将持续创新“一校一法官”工作机制,深入推进送法进校园活动,继续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用法治力量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来源:栾城法院审管办
责任编辑:栾城法院新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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